江西会计信息网移动版

主页 > 会计实务 >

房产公司收到客户一次性付清全款时是不是也开预收款收据(是预售

房产公司收到客户一次性付清全款时是不是也开预收款收据(是预售房)

问:我公司收到客户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是不是也开预收款收据呢,如果是开收据那款项性质选哪一项,(首付款、按揭付款、分次性付款、应税代收款)系统里有这四项选,应选哪项? 
 
答:1.房地产企业收取预收款时应当开具何种票据,总局未明确规定。考虑到我省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前均通过地税部门“两业系统”进行项目管理和开具预收款收据,且根据试点政策房地产企业收取预收款时纳税义务并未发生,开具增值税发票容易造成申报纳税票表比对不符的异常情况,省国税局决定营改增后我省房地产企业继续通过改造后的“两业系统”开具国税部门统一印制的预收款收据,办理产权证时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

2.根据房地产项目销售特点,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交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按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收取的款项应作为预收款,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

3.按照实际情况填列。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