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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南昌最低工资标准

2018-2019南昌最低工资标准

自2018年1月1日起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一类区域 1680 元/月、非全日制用工 16. 8 元/小时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二类区域 1580 元/月 飞非全日制用工 15. 8 元/小时
 
 南昌市:新建区飞南昌县。
 
 三、三类区域 1470 元/月、非全日制用工 14. 7 元/小时
 
 南昌市:进贤县飞安义县。
 
 上述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