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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昌最低工资标准_2018年1月1日南昌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2018南昌最低工资标准_2018年1月1日南昌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2018年1月1日起,南昌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一类区域 1680 元/月、非全日制用工 16. 8 元/小时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二类区域 1580 元/月 飞非全日制用工 15. 8 元/小时
 
南昌市:新建区飞南昌县。

三、三类区域 1470 元/月、非全日制用工 14. 7 元/小时
 
南昌市:进贤县飞安义县。

上述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