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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江西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关于征集江西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集江西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赣科发社字〔2017〕55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环保局,省直管县科技局、环保局,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工信委、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环保产业协会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在我省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中的转化和应用,加速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净空”、“净水”、“净土”的目标。我省拟编制《江西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指导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经研究,省科技厅与省环保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成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技术成果征集范围

所征集的技术、产品(装备)范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类型(范围类型可增加):

(一)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1.1.能源高效清洁化利用技术。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技术,高效热泵、新型太阳能利用技术、低排放燃煤炉具等。

1.2.扬尘治理技术。如道路抑尘产品,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技术,裸露地面治理技术,新型道路材料等。

1.3.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如工业废气净化处理技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技术,低排放涂装产品等。

1.4.机动车减排技术。如机动车尾气净化处理技术。

1.5.农业污染物减排技术。如氨肥替代产品,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秸秆清洁化利用等。

1.6.大气污染检测装备

1.7.其它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二)节水及水污染防治技术

2.1.节水技术。如工业节水、农业节水、再生水利用、中水利用、雨水利用等提高用水效率技术或装备。

2.2.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如城市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污泥处治及综合利用等技术

2.3.工业废水治理及循环利用技术。如工业生产活动、工业园区废水综合治理及循环利用等技术。

2.4.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如农村生活、农业、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以及回收利用等技术。

2.5.饮用安全保障及净化技术。如饮用水净化、

2.6.水生态修复及污泥处置技术。如湖泊及河道的水污染治理、水体净化、水生态修复等技术。

2.7.水环境监测预警技术及装备。

2.8.其它水污染防治技术。

(三)土壤污染防治技术

3.1.农业用地污染治理技术。如农药、肥料、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和畜禽粪便等对农田土地污染的治理技术等。

3.2.重金属、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土地污染中如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治理技术等。

3.3.工业用地土壤污染治理技术。主要是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8个行业,以及农药、铅蓄电池、钢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4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同时也包括其它工业企业对土壤污染的治理技术。

3.4.固废治理技术。如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扬散、流失、渗漏对土壤污染的治理技术等,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生活垃圾等对土壤污染的治理技术等。

3.5.其它土壤污染防控技术。

二、技术产品推荐要求

1.先进性。推荐的技术产品应在技术性能、应用便捷性、处理效果等方面,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具有先进性。

2.成熟性。推荐的科技成果应成熟适用,已经产业化或已经小规模生产,并有第三方监测或检验的工程应用实例。

3.产权明晰。推荐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不存在技术专利纠纷。

4.效益性。推荐的技术成果环保效益、经济效益明显,市场前景好。

三、组织申报要求

1.以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包括各设区市科技局(联合环保局)和各省直单位。各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转发所属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技术成果拥有单位,并组织申报。

2.申报单位填写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1)和污染防治技术成果报告(附件2),根据所申报的技术成果归属领域在(大气、水、土壤)括号内勾选。

3.推荐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设区市科技局与环保局联合审核),保证技术成果内容真实、严谨、准确,避免重复申报。

4.各推荐部门报送材料时请确定该项工作联系人并提供联系方式。

四、材料报送 要求

各推荐部门报送的材料按技术领域(大气、水、土壤)形成3个汇总表,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材料按技术类型分类打包报送,报送材料如下:

1.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项目汇总表,以设区市科技局和省直管县推荐的汇总表应同时加盖科技部门与环保部门的公章;

2.污染防治技术成果申报表;

3.污染防治技术成果报告(申报单位盖章)

4.专利证书、检测报告、用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1.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

2.报送地址:

纸质材料寄送到: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330077;

电子材料同时发送到以下邮箱:省科技厅社发处: 81587340@qq.com;省环科院:865137039@qq.com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江西省科技厅社发处:邓吉洪0791-88863142,

任  重0791-86263938

2.江西省环保厅科标处:段国坤0791-86866627

             省环科院:熊  亮0791-86866587

 

附件:1.(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成果申报表

      2.(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成果报告

3.江西省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征集汇总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