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协同创新体的预备通知
时间:2017-05-17 18:5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协同创新体的预备通知 赣科发专字〔2017〕46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 2018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协同创新体即将组织申报,现将有关预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节能环保、生物和新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锂电及电动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航空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着力培育OLED、智能机器人、干细胞工程和生物芯片等未来产业;兼顾地方主导传统产业领域改造升级等。 二、组建目的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和资金链,通过改革创新扶持方式,实施开放合作,集聚全社会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本,协同攻克产业链关键、核心及共性技术,激发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开发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等科技成果,推动产业发展升级。 三、组建模式 按照产权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有效监管、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省内龙头企业为主体,产业链优势上下游企业参股,集聚境内外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类优势科技资源,组建按市场机制运行的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股份制研发公司(研发实体)。 四、组建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主营业务范围符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科技创新规划、未来产业以及传统优势产业升级领域等。 (二)由省内龙头企业牵头,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优势关联企业3家(含)以上参股,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协同参股组建独立运行的股份制研发公司。 (三)有明确的市场目标项目,产业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能解决产业链环节的关键、核心及共性技术。研发成果3年内必须实施产业化,能开发出具有带动作用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等,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 有高水平的专职研发团队。 (五) 有固定的研发场地。 (六) 组建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七)企业自筹资金(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货币等)不低于财政扶持资金的4倍(待《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协同创新体研发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后,则按新《办法》执行)。组建3年期内到位。 部分产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育种等研发轻资产企业可酌情降低企业自筹资金比例。 (八)协同创新体公司工商注册时,其经营范围须注明“研发、试制、销售及技术服务”等内容,注册的“行业分类”必须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类”。 (九)申请借款扶持的企业出具市、县政府配套扶持资金承诺函。申请贷款贴息扶持的企业要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 五、扶持方式 (一)借款。以持有协同创新体龙头企业的股权做质押,省财政扶持资金给予科技协同创新体2000万元/个借款资金,扶持期为3年,组建期满借款资金一次性返还。 (二)贷款贴息。科技协同创新体向金融机构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协同创新体组建、研发和产业化,贷款额度为1000-2000万元/年·个,省财政扶持资金给予不高于350万元/个的贴息扶持。 (三)市、县财政资金按省财政扶持资金1:1的比例给予配套。具体扶持方式由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会同属地财政局确定,并负责相应的配套扶持资金的落实。 (四)对批准组建较好的科技协同创新体增挂新型技术创新研究院的牌子,采取后补助方式扶持。 六、组织申报 (一)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组织本地区科技协同创新体的申报及初审工作,并提供属地申报单位的推荐函。 (二)对符合申报条件,产业发展引领作用大、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能力强、技术突破显著、扶持资金优异的申报单位应给予优先推荐。 七、网上申报要求 (一)2018年科技协同创新体采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各申请单位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进行申报,网址:http://ywgl.jxstc.gov.cn/egrantweb/ (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水印申报书2份,盖章后,一份提交省项目管理中心,一份提交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处。 (四)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将企业推荐函统一交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处。 联系方式: 2018协同创新交流QQ群号:315779251 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处 联系人:唐蓉华 张兰 电 话: 0791-86397169 省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谢一虹、艾金根、熊军 电 话:0791-88175549 8620058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