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间4月30日结束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会计人员信息的管理,健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我市财政局自2018年12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截止目前,已有两千七百余人参加了本次采集。据悉,信息采集整体工作将于4月30日结束。 本次信息采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和属地实施的原则,即按照会计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鹰潭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均应当进行信息采集。具体采集人员包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