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责令上饶市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正的通知
时间:2019-02-15 10:16
来源:江西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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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责令上饶市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正的通知 上饶市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我厅检查,发现你公司自2015年3月24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未按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财政厅申请执业许可。且两名股东王慧、王芳莉均未获得执业注册会计师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责令上饶市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正的通知
上饶市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我厅检查,发现你公司自2015年3月24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未按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财政厅申请执业许可。且两名股东王慧、王芳莉均未获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因此你公司不具备申请执业许可的条件。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业务;如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
按照财政部令第89号第六十五条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手续,超过规定日期仍未改正的,我厅将通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告。
联系方式: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0791-87287614。
江西省财政厅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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