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二批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赣科发计字〔2016〕44号),经设区市科技局审查认定和我厅复核,江西飞尚科技有限公司等448家企业符合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标准和认定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一路14号 联系人: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章效强 左毅 电话:0791-86251872
江西省科技厅 2017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江西会计网 www.jxacc.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