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申请设立九江分所告知承诺书公示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赣财会〔2021〕26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同时,将申请机构的承诺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申请设立九江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3日。
江西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江西会计网 www.jxacc.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