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洪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24年01月15日作出准予南昌洪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南昌洪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36010071。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龚腊梅。 五、各合伙人/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龚腊梅:360100010023,刘筱珍:360200010027。 六、 注册资本:50万元。 七、经营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云中城B座2505室。 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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