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德镇兴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我厅于2021年04月21日受理了景德镇兴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 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景德镇兴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 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姓名:胡小苗。
四、 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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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1日 (责任编辑:江西会计网 www.jxacc.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