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计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赣各单位:
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广网络教育,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7]11号)等有关规定,我们今年开展会计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网络远程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形式之一,主要是方便异地流动、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等持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继续教育开通方式。由省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开通全省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网络系统,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按权限均可使用网上继续教育系统。
二、网上继续教育对象。持有江西省各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三、网上继续教育网站为:“江西会计”网([fileurl])。网络继续教育由江西威特科技有限公司承办。
四、网上继续教育方式。会计人员登录到指定网站,选修继续教育课程,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学满规定的学时,参加在线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继续教育证书。
五、网上继续教育流程。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登陆“江西会计”网后,进入继续教育系统,注册会员并详细填写从业资格证号、身份证号,确定学员资格。
(二)学员缴纳继续教育费用,开通学习课程。
(三)学员在线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的课程和时间。
(四)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时后,参加在线考试。
(五)系统自动对学员考试进行评判,成绩合格,颁发继续教育证书。
(六)流程图
六、会计人员持网上继续教育证书,逢单年份按规定到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财政部门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七、会计人员因故当年未能参加继续教育的,原则上以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方式,补足相应学时。
八、网上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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