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财政局:2018萍乡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萍乡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公告
为做好2018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7]1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赣财会[2018]21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萍乡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8年7月份至12月份。
二、培训对象:从事会计工作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全省统一使用《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2018年版)》。具体培训内容为:《管理会计类政策解读》、《企业会计类政策解读》、《2018年重要税收政策解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政策解读》和《重大经济事件评述》等。
四、培训形式: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一种形式参加培训。
(一)网上培训
登录“江西财政”网(http://www.jxf.gov.cn/),点击主页左边的“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图标。选择“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或“北京东奥会计在线”,进入学习。
(二)现场面授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会计人员参加当地会计管理机构组织或指定的现场教育培训单位。各地面授培训单位由当地财政部门对外公布,市直集中面授培训单位:
萍乡学院: 萍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三楼培训科)
报名地址:萍乡市公园中路169号(金碧辉煌正对面)
联系电话:0799-6799903(办公室)
15870087373 谢老师
13707999930 李老师
五、培训要求:
(一)现场培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课时内容授课、考试,严禁借培训之名乱收费,如发现只收费不培训或乱收费的,一经查实,取消承办单位培训资格。
(二)各部门、各单位应鼓励、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对下岗失业和纳入低保范围的会计人员,应减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的培训费。
(四)培训单位组织培训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将培训计划(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备案。
萍乡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