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余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新余会计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7年新余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驻市中央、省属企业、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7〕11号)以及《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赣财会〔2017〕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原则: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市实行“三统一”原则:统一继续教育的时间;统一网上继续教育服务商;统一继续教育的教材。
二、培训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31日。
三、培训对象: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2017年办证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培训内容:《供给侧改革专题》、《会计行业未来发展趋势》。《2016年重要税收政策解读》、《企业重要准则、制度及政策解读》、《行政事业单位重要准则、制度及政策解读》、《金融监管重要政策解读》、《重大经济事件评述》、《管理会计类重要政策解读》、《会计人才培养政策》、《政府会计准则》等。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统一使用吉林大学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书(2017年版)》。
六、培训形式:
在新余地区工作、生活的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现场继续教育培训;在外地工作学习的会计人员可选择在网上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网上继续教育,登录江西财政网( http://www.jxf.gov.cn/ ),点击主页左边的“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图标进入学习。
网络培训承办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北京东奥会计在线。网上培训需带外地的工作证明或是居住证明,到市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窗口办理当年继续教育登记手续(县区所属从业资格证到县区登记)。
七、其他事项:
1.培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课时内容授课,考试。
2.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3.下岗失业和纳入低保范围的会计人员减单收取集中面授的培训费;
4.培训地点:老新余高专西门(五一北路);
5.联系人:熊画梅 电话:13036281847。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从2014年至2018年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在江西会计网做了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具体换证条件可登录江西省会计网查看。
来参加现场面授需要换证的会计人员除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必须携带一张从江西省会计网上下载及填写好了的《会计人员换证申请表》,在本人签名处单位盖章或居委会盖章。同时,准备近期一寸彩照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并交到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换证的具体事项请查看江西省会计网上的通知。
会计人员换证表:文件下载
新余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