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财政局 抚州财政局:http://czj.jxfz.gov.cn 抚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全市财税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市与县(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管理有关工作。 (四)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抚州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全市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制订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市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