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2017南昌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会考办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会〔2017〕2号)及江西会计网发布的《考试报名有关情况公告》,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9日-10日举行,在全省范围内全部实行无纸化方式。现将考试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0日-30日,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日。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登陆江西省财政厅综合信息网(http://www.jxf.gov.cn)或江西会计网(http://acc.jxf.gov.cn)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中级会计专业资格网上支付报名费,并在网上订书及缴付订书款,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不允许跨省、地区报名。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查的参考依据。 2017年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采取先报名,成绩合格后再审核报名条件的方式,考后资格审查事项请于考试成绩公布后关注各设区市财政局公告或通知。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下列报名条件,诚信报考。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A. 全日制学历的会计工作年限认定(会计年限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①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全日制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 B.非全日制学历的会计工作年限认定 取得非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C.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D. 两年合并三科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其会计工作年限以首次报考年度的时间计算,如考生三科成绩合格且首次报考年度不符合报名条件,三科合格成绩全部取消,不再滚动下一年。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同时,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三、资格后审及学历认证 报考人员成绩合格进行资格后审时,无论是全日制学历还是非全日制学历,都必须提交由考生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根据属地原则该单位注册地应为南昌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有关要求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4.查询认证情况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未经查询认证学历一律不予认可。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三个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时间 七、考试报名费收费票据 报名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收费票据,请于2017年5月16日至5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报名回执单到南昌市财政局会计处领取,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1719室,联系电话: 0791-83960153、0791-83986376。 南昌市财政局会计处 |